2月24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召集全市十个县(市)区质监局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食品生产监管科长以及全市50多家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肉制品加工小作坊,在龙奥大厦召开集体约谈会。
近期,国内出现多起肉制品掺杂掺假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本次会议主要是对掺假事件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深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几起国内典型的肉制品掺杂掺假事件的媒体报道。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处长武磊就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风险隐患向与会人员做出警示通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处长王蕊针对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随后,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衣光军强调三点意见:一是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等新的要求,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作出批示,这些对食品生产企业,对监管部门,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二是企业要切实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切实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要切实把“质量第一”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要切实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三是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在各县(市)区机构改革完成前,市食药监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质监部门,开展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市)区级质监部门的同志们按照当地政府和市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会议最后,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李琴主任向参会企业介绍了GB/T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