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
病死畜禽数量大、范围广、处理难
于康震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影响民生的大事,是养殖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长远性问题,必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病死畜禽处理不当或造成疫病传播
于康震说,“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是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必然要求。病死畜禽易腐烂,降解慢,携带有大量病原微生物,若得不到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并影响生产生活环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操作不规范,处理不完全,处理过程中也会产生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病死畜禽含有丰富的油脂和蛋白质,如果不能资源化利用,不仅影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可持续性,也不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推进政策性养殖保险进度,调动生产经营者积极性
于康震说,《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要求生产经营者要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此次《意见》更加明确,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及时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零星处理的,要做到处理规范,确保清洁安全,不污染环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现病死畜禽,要及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以便及时进行疫病调查,防止疫情扩散传播。